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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11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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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重点工作

  一、组织税收收入

  1. 做好组织收入工作。按照计划安排,确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探索构建税收收入管理新体系,科学合理分解、调整各单位税收收入增长目标,监控分析收入管理过程,针对问题实施收入管理应对措施。积极开展全市税收预测科学量化分析工作,搭建税收收入预测平台。

  二、落实依法行政

  2. 推进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市税务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工作,推进本市税务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分类梳理本市税收执法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

  3.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税务总局及本市审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涉税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部署,做好目录动态管理,稳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三、深化税制改革

  4. 落实重要创新税收政策。围绕上海市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和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目标,开展科技创新财税制度改革研究。继续深化自贸区税收政策研究与创新。加大对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支农惠农、保障民生等税收政策落实力度,做好政策储备研究。深化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完成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工作。

  5. 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做好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预缴和汇算清缴的统计,对于享受该政策企业建立的台账加强后续管理,进一步促进本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进一步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和专账管理宣传辅导工作。

  6. 深化扩大营改增试点和推进消费税改革。根据税务总局部署,落实好建筑业、不动产、金融保险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的营改增改革,规范具体操作。加强营改增分析,做好税改对本市经济的影响及效应分析,及时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重视培训宣传,统一操作口径,取得社会理解和认同。进一步研究完善增值税制度,在简并增值税税率,清理增值税优惠,规范增值税制度等方面为国家决策提供建议。根据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各相关分局落实消费税改革的各项调整工作。

  7. 做好地方税制改革研究。继续做好个人住房房产税征免认定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优化税款征收方案,为税制改革提供参考;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执行口径,加强个人住房房产税变更认定的针对性提醒;继续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税制改革调研工作。

  四、创新税收服务

  8. 推进出口退税规范管理。按照税务总局要求,确保《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顺利落地。有效推动《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执行,制定本市分类评定标准,做好培训辅导和对外宣讲,提高出口退税管理质效。配合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

  9. 筹建市级纳税服务中心。以建设市级纳税服务中心为契机,整合服务资源,统一服务规范,打造上海市税务系统税法宣传前沿阵地、纳税咨询集成平台、征纳双方沟通桥梁、税务形象展示窗口和国际交流合作载体。

  10. 扩大试点自贸区创新税收服务措施,研究创新储备项目。积极把握自贸区地理扩区、功能升级带来的重要机遇,确保“办税一网通”10项创新税收服务举措在自贸区的深化落实;稳步推进在浦东和全市的扩大试点工作;积极研究创新税收服务举措的储备项目,在实现自贸区试点的基础上,年底前复制推广至全市。

  11. 推进大企业纳税服务和风险管理。打通市级税企直接沟通渠道,及时快速响应集团企业综合性涉税诉求。尝试大企业涉税事项预约裁定等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局领导调研走访活动,着力提升服务沟通层级。试行采取由市风控中心为主,各分局派员参与模式,直接组成市级风险管理团队,组织开展集团企业整体税务风险测评,和定点联系企业全流程风险管理工作,着力提升风险管理应对层级。

  五、推进征管改革

  12. 推进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工作。率先推进新办和存量纳税人的升级版工作,稳妥推行特殊企业升级。按税务总局计划,平稳推进新纳入营改增企业的升级版工作。进一步探索升级版信息运用,强化增值税管理。

  13. 加强跨境税源管理。以反避税和非居民税收管理为抓手,加强跨境税源风险监控,积极开展风险应对和案件调查调整,完善跨境税源风险管理机制。

  14. 落实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管理。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跟踪个体工商户政策执行情况,做好个体工商户年度汇算清缴宣传辅导。

  15.大力实施信息管税,持续探索实施电子发票工作。围绕改革税制、推行规范、创新机制的工作要求,做好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现有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实施数据仓库建设、完善网上税务建设。持续探索实施电子发票管理工作。

  16.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通过多方调研与座谈,加强税收风险分析研究。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工作指导与项目督办。建立按税种分类分级的风险指标体系和模型,提高风控平台效能。

  17. 推进税收征管规范和税源专业化管理。根据税务总局计划安排,从规范征收管理、统一执行口径的角度出发,在全市范围内积极稳妥试行与前台受理和服务等业务相衔接的后台税收征管规范。探索建立科学严密征管体系下相适应的税源管理模式。年内实现重点税源专人专职管理,确保税源管理部门和专业化部门职责清晰,初步建立专业化管理岗责体系。

  18. 开发第三方数据平台。将第三方外部数据统一管理列为平台一期项目建设目标,实现外部数据的集中存储,数据交换通道的实时监控。建立第三方外部数据采集目录,与征管数据实现关联、匹配,加强内外部数据比对分析,探索第三方数据应用。

  六、营造纳税环境

  19. 深入开展税务稽查工作。深化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大力拓展信息技术在税务稽查四个环节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以抽查和轮查相结合的方式,选取经营规模大、税收规模大、税收风险高、涉税疑点明显的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检查。按照税务总局部署,适当选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开展税收轮查。开展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专项行动和“营改增”专项稽查等各项重点检查工作,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力、威慑力的重大虚开骗税偷税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升堵漏增收力度。

  20. 全面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税务总局“黑名单”纳税人信息公告办法及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加大税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和宣传力度,在“上海税务”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一批典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探索涉税违法案件相关人员和企业信息与全市征信系统和海关、银行等机构信息对接,明确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方式方法,尝试对违法当事人在贷款融资、市场交易、个人高消费等方面加以限制,震慑税收违法行为。

  七、加强队伍建设

  21. 深化领导班子建设。合理调配,深入优化处级领导班子结构;拓宽渠道,切实加强处级后备干部培养;固化机制,继续实施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

  22. 优化干部培养激励。按照做优校训,做大网训,做强实训的原则,加快网络远程教育外网和网络学习案例库建设,力争建立覆盖税务工作各主要领域的教育培训实验基地体系;持续做好“递进式”、“常态化”人才培训,深化人才“内挂外挂”、“上挂下挂”机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拓展人才使用渠道,加快形成人才动态管理机制。坚持育用结合的原则,开展系统青年干部公开选拔、市局机关职位竞聘、系统岗位标兵、能手争创评比活动,加大对青年干部的培养。

  23. 大力推进绩效管理。全面推行绩效管理3.0版,按照标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横向联系、注重纵深推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和提质增效。积极开展个人绩效管理试点,梳理完善岗责体系,探索建立体系完整、机制科学、功能完善的个人绩效管理运行机制。

  24. 加强审计工作。贯彻内部审计工作新要求,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强化对基层单位“一把手”履行经济责任和遵守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审计力度,并对部分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抽查审计。

  25. 发挥巡视工作成效。根据税务总局对巡视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对基层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第三轮巡视检查,充分发挥巡视工作“震慑、遏制、治本”的作用。

  26. 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2.0版)建设。按照税务总局“两覆盖、两优化、两提升”的要求,打造市局、分局、基层所统一通用、覆盖税收整体工作、具有“把控风险、实时阻断、内外联动、溯源追责”特点的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

  27. 开展“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按照税务总局“巩固深化拓展”活动安排,开展一次“回头看”,组织检查“两个落实”,实施“三查三找”,推进“四化”建设。通过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检查、日常督查等形式,坚持报表报送,开展学习宣传,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深化作风建设,推进纳税服务、内控机制建设、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常态化等的开展。

  八、强化行政管理

  28. 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部门间合作,全力推进督查工作的统筹协调。选择若干重点工作项目开展联合督查,探索督查工作新手段。围绕税务总局、市委、市府全年工作重点,探索新型稽查格局建设,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9. 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大各单位、各部门所涉重大事项报告及应对管理力度,明晰市区两级及横向职能部门间的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梳理事前预防、事中应对、事后跟踪等各环节流程,形成各条线综合联动工作格局,提升应对紧急事态的能力。

  30.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2015年预算执行的督促力度,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实行预算执行通报、绩效考核等制度,重点督办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和项目,切实提高全年预算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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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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