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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0年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23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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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着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健全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

  二、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2. 给力做好优惠政策落实。制定本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措施及配套操作细则,与市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加大协同共治力度,做好滴灌式辅导和精准施策。跟踪分析支持疫情防控政策减税成效,重点收集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建议,加强研究、合理解决、及时反馈。持续做好中央及地方各项已出台、新出台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3. 添力做好“非接触式”办税。推动电子税务局和智慧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制发工作指引和全程网上办、线上线下融合办、线下延期办、线下预约办等工作清单。持续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技术等手段,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不断提高涉税事项网上办理覆盖面,拓展第三方支付渠道,推进“智慧办税”体系建设。深化税务“一网通办”,进一步拓展智能办税场景,推进“AI+一网通办”税务试点;全面推进电子亮证,持续推进个人和法人事项接入“随申办”APP办理,深化税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落实长三角税务“一网通办”任务。

  4. 加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疫情防控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党建引领和纪检监督,做好全市税务系统人员管理、办公场所和办税场所防疫等各项内防内控工作,坚决守牢税务阵地;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防控和联防联控工作。

  5. 尽力做好数据服务大局。聚焦本市主导产业、上下游产业链配套等专题,充分运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核心数据,动态反映本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重点加强疫情对本市经济运行和外贸出口形势的影响分析,为上级部门掌握实情、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税费收入

  6. 努力完成税费收入任务。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肃收入纪律,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费”。密切跟踪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收入的影响,强化目标管理,做好月度、季度间收入统筹,不断提升预测分析的精准性和全面性,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税费收入目标任务。

  7. 做好减税降费统计核算。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本市减税降费统计核算工作。做好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税费优惠政策统计核算,客观、全面、及时反映政策执行效果。拓宽统计范围,健全完善统计核算体系,提高统计核算质效。

  8. 持续提升税收经济分析质效。立足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税收重点工作,聚焦税收政策效应和收入趋势、区域经济热点领域、新兴产业发展动态等主题,多出快出税收分析精品。创新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指标体系,推进指标开发再深化,不断夯实以税资政基础。

  四、持续深化税收改革创新

  9. 实施支持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建设税收政策。进一步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实施适应自贸试验区新片区产业发展的税收制度,围绕促进重点产业布局发展、吸引高端紧缺人才集聚、鼓励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等方面,研究配套政策,制定实施细则,推动政策尽早落地见效。

  10. 落实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建设征管服务措施。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及上海方案,发挥牵头引领和综合协调作用,会同苏浙皖甬四地税务部门,全力推动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6+5”项措施落地见效,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贯彻落实支持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发展的17条征管服务措施,动态跟踪执行情况,定期评估改革成效,及时优化工作举措,积极研究适应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发展的征管模式。

  11. 落实支持科创中心建设政策措施。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软件集成电路、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过进一步推广研发费加计扣除新版辅助账、应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服务平台、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流程、提升软件集成电路服务平台质效等便利化举措,助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继续为培育储备更多科创板上市资源提供税收上的便利。

  12. 深化货物劳务税改革。根据税务总局要求,继续稳妥推进增值税改革,扎实做好减税政策效果跟踪和效应分析。充分发挥货物劳务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继续落实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改革试点,切实保障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落地。

  13. 全力确保个人所得税首次年度汇算平稳落地。围绕“事前提醒、信息预填、充分沟通、分类办理、便捷补退、事后抽查”年度汇算操作主流程,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通过制度设计、流程再造、服务改进,分类、分批、分策、分责推进落实,确保汇算清缴工作“平稳推进、效率优先、风险可控”,稳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汇算工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关键一公里”,完成检验个人所得税改革成效的“期终大考”。

  14. 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上线和推广工作。落实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各阶段上线推广和应用升级任务,推广网上纳税记录开具功能等上海特色应用,持续保障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平稳运行,为个人所得税改革切实落地提供信息化支撑。协助税务总局完成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功能完善和拓展。

  15. 提升财产行为税征管质效。全面梳理现行财产行为税政策制度和征管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强化征管、深入分析、提升服务。积极配合契税、土地增值税等财产行为税立法,抓好资源税法实施工作,为水资源费改税做好征管配套准备。深化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服务改革,拓展不动产办税便利化,持续优化本市财产登记营商环境。

  16. 稳步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积极稳妥做好企业社保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加强与市人社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深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确保征管职责划转平稳有序推进。

  17. 稳妥落实出口退税系统整合试点和推广工作。积极参与税务总局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与金税三期系统整合升级工作,配合开展系统测试和上线试点,修订本市出口退税申报业务需求,配合做好申报系统调整完善。

  五、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8.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本市优化营商环境3.0版,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形成“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制度安排,挖掘服务亮点,加强宣传推广。做好迎接世界银行和国内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改进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9. 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在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潜力,精准锁定重点推广对象,不断提升电子发票使用覆盖面,探索并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发票申请、领用、开具、抵扣、核查全程在线办理,进一步提高发票信息化管理水平。

  20. 提升“离境退税”便利度和满意度。紧密围绕“上海购物”品牌建设,以退税商店和“即买即退”商店双扩围为基础,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推广新增便捷支付渠道、设立“即买即退”业务专属邮箱、试点“即买即退”集中办理模式等便利措施,促进离境退税政策执行和便利服务提质增效。

  21. 科学管理跨境税源服务“稳外资”工作大局。积极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税收政策,推进预约定价管理,以服务为导向,着力优化非贸付汇电子化流程,促进本市跨境投资健康发展。

  22. 落实纳税人权益保护。发挥税务营商环境评测师和特邀观察员的积极作用,完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服务水平综合测评等外部评价机制,推进纳税信用社会化运用,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在提供便利性服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权益性服务,推动纳税服务工作质量提档升级。

  23. 加强大企业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加强大企业全税种、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深化风险管理结果运用,做好提示提醒,帮助企业健全税务内控机制,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优化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开展“春风吹进大企业”品牌建设,落实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千户集团首席联络员制度,积极探索大企业重大涉税事项事先裁定,扎实推广税企直连项目,进一步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切实提升大企业遵从度和满意度。

  24. 加快智能咨询体系建设。围绕“智慧税务”建设目标,加快业务与技术融合,积极推进智能化税务咨询,全面升级“网上、掌上”智能咨询,对接税务总局版智能咨询系统,实现全国、上海业务一站咨询,优化线上智能语音咨询系统,提高答复准确率。依托智能外呼功能开展纳税人满意度回访,推进“税助”向“自助”转变。加强智能咨询宣传推广力度,全年智能咨询服务占比达到50%以上,全面提升智能咨询服务质效。

  25. 加强重点工作宣传力度。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大对税收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减税降费等年度重点工作、重要政策、重大改革题材的宣传力度,借助中央和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影响力,结合重要时点,对推进情况、主要成果和改革效应开展动态宣传。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立足创新,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有新意、有实效、接地气的税收宣传工作。

  六、加快健全税务监管体系

  26. 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两个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编制公布本市各级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建立系统内“法制建议书”机制,加快完善税收法治制度,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27. 推进上海税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以数据集聚、智慧计算为基础,建立数据资源目录及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完善市区两级主要业务数据平台供给机制,健全分级分类数据支持服务体系,优化大数据平台功能应用,打造集数据管理、服务、应用于一体的上海税务大数据平台。

  28. 构建增值税发票全链条风险管理机制。充分挖掘增值税发票数据潜力,分析甄别各环节风险特征和应对举措,实施风控、内控一体布防。健全增值税发票供应工作机制,整合风险纳税人、发票增量升版等业务标准,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增值税发票全链条风险管理机制,不断强化比对、监控功能,在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反应机制基础上,承接税务总局任务,增强市级自行监控能力,落实快速核查反馈措施。

  29. 推进大数据动态风险监管体系建设。依托大数据优势,高效完成税务总局下发的风险管理任务,统筹实施市局级风险任务应对,有序推进风险管理分析中心、情报中心建设,推动实现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端和电子护栏平台双轨运行,打造覆盖全税种、全事项、全流程、智能化的大数据动态风险监管体系,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30. 完善税务稽查工作运转机制。健全本市税务系统稽查组织领导机制,优化充实稽查人员配置,持续强化稽查力量。优化税务稽查工作,完善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完善横向沟通协作机制,强化稽查工作保障。创新稽查手段,深化稽查信息化建设和数据运用,积极探索稽查专业化管理工作模式。

  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1. 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整体质效。健全完善市局党委与纪检机构研究分析问题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定期报告等制度,综合分析研判全市税务系统政治生态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实施“靶向治疗”,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本市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32. 强化“两权”运行监督。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切实强化对“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防严查在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税务稽查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规范管理高效处置问题线索,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从实,宽严相济,防微杜渐。坚持“以案促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33. 高质量推进政治巡察。以“强基提质深化年”建设为主线,开展巡察标准化建设,落实落细《税务巡视巡察工作规范(3.0版)》,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34. 加强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立足税务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坚持党建带群建,深入开展促“四合”文化活动,激励税务干部奋发进取、干事创业。

  八、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35.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班子建设科学化,贯彻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稳妥有序开展处级领导干部选拔和轮岗交流,修订完善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管理办法;适时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推进干部管理规范化,探索建立岗位职责体系,落实“三定”规定;开展岗位遴选,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稳妥落实并持续深化职务与职级并行;完善数字人事管理体系,加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的结果运用;持续推进“四位一体”创先争优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优秀工作组、工作组长”“基层服务明星”“优秀青年干部”三项主题竞赛活动。推进人才培养专业化,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效,重点加强干部岗位实务培训,推广使用“学习兴税”平台,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强化领军人才管理,深化专业人才库管理。

  36. 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将常态化内部监督挺在外部监督之前,建立健全审前自检机制,开展日常风险和专项风险自检。深化内控监督平台运用,开展重点风险和重点指标防控,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37. 优化财务管理。加大预算执行管理力度,适时修订相关财务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质效,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做好市局机关重点项目采购。

  38.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灾备中心基础环境建设并做好相关迁移工作。进一步优化系统监控平台,推进数据中心在用设备可视化管理和智能监控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强化网络安全管理,结合网络攻防演习,做好问题整改和系统加固。结合税务总局要求,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和竞赛。继续推进技术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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