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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1年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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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1.推进税务党建高质量发展。落实《深入推进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2021-2022年)》,实施政治建设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要求,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思想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实施组织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规范(试行)》,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实施党建业务融合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贯通联动、一体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实行清单式管理。落实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1+5”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清单,落实配套措施。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及政治生态评价,市局党委对区局党委巡察总体覆盖率不低于90%。

  3.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紧跟党中央总体部署,按照税务总局党委、市委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党史知识竞赛。重点围绕“学党史忆百年”“走红路迎百年”“学先进庆百年”主题,开展“回首光辉历程不负时代重托”上海市税务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营造系统各级党组织热烈庆祝、全体税务党员热情参与的浓厚氛围。

  4.落实推进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推进专项监督,抓好日常监督。以“三为主一报告”为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改革实施方案和6项配套制度,平稳有序推进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5.完善机关党建机制体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新举措,培育党建品牌和先进典型,开展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创建,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带群建,持续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探索试行系统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做好青年关怀、困难帮扶、劳动竞赛、选树先进等工作。

  二、统筹推进落实减税降费和组织税费收入

  6.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好收入目标管理,加强科学组织统筹,把握重大增减因素,及时掌握税源变化,准确开展趋势预判,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7.建立税收经济分析报告常态化报送机制。立足本市经济发展大局,围绕税收重点工作,持续跟踪税收政策效应、税收收入趋势、区域经济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发展动态,多出、快出税收分析精品,建立向市委、市政府分阶段、常态化报送机制,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积极推动税收改革创新

  8.推动综合税政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研究支持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税收政策措施。发挥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纵向沟通、横向协同,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抓好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加强政策执行反馈。按照“一局一业”模式,市区联动开展行业税收政策研究,做好政策储备。

  9.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建立“放管服”工作清单动态修订机制,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持续简化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事项和报送资料,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监管方式。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持续做好临港新片区 “17+10”征管服务措施和长三角新征管措施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贯彻落实提升税务注销效率、探索推行“掌上办税”等改革措施,探索推广长三角区域跨省市缴税,加快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涉税事项系统建设。

  10. 持续推进货物劳务税优惠政策落实及配套机制完善。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货物劳务税优惠政策落实,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做实政策效应跟踪分析。落实临港新片区有关增值税政策,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做好第四届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继续深化消费税改革,落实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相关工作。完善车辆购置税管理,落实《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

  11. 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积极开展存量纳税人调研,逐步稳妥扩大试点范围,及时梳理试点推进中的问题,逐一研究解决,持续推进“1+1+5”机制运行及完善,推动实现“四个有人管”,逐步解决“四个脱节”问题。

  12. 高效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精准落实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细致排摸企业运营实际与政策适用情况,做好专项辅导,优化征管服务,确保应享尽享。积极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软件集成电路、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驱动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研发费加计扣除服务平台,深入推广研发费加计扣除新版辅助账,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流程,为培育储备更多科创板上市资源提供税收便利。密切关注、及时落实国家出台的支持区域发展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策。

  13.稳妥推进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和事后抽查。总结首次年度汇算工作经验,主动作为,创新征管服务方式,做好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常态化”汇算清缴工作;开展2020年度综合所得事后抽查,适时开展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税制现代化相关研究。

  14.进一步规范财产行为税税种管理。做好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实施征管准备工作,确保新税法平稳实施;结合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工作要求,优化完善本市综合税费申报工作;加强征管质量监控分析,深化收入质量管理,持续提升财产行为税征管质效。

  15.持续推进社保非税收入划转征缴工作。稳定征收方式,在精细化管理基础上提升社保费征管质效。按照税务总局部署,确保非税收入划转稳妥有序实施。依托“一网通办”平台,精准集成残疾职工人数审核、残保金申报缴纳和申请超比例奖励等事项的线上办理功能,确保圆满完成“残保金征缴一件事”。

  16.推进国际税务更好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落实稳外资有关税收政策,做好非居民税收组织收入和分析工作。科学统筹跨境税源管理,妥善解决跨境涉税争议,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主动研究数字经济等国际税收规则变化趋势,持续做好非居民及“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宣传落实工作,提升跨境税收服务水平。

  四、切实强化精确执法

  17.提高税收法治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建引领与政策法规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深化税务司法、税务检察协作衔接,积极探索打造法治化协同共治品牌,研究推出破产企业涉税处理操作规范升级版。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走实走深,落实法制建议书制度,提升复议应诉、重案审理办案质量,加快权责清单深化应用,加强法治基础建设和创新实践,营造先进税务法治文化。

  18.强化税务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内部风险自检自查,以内控平台为载体,不断优化指标体系,将内部监督挺在外部监督之前。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前期督察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对违法违纪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严格落实移送和责任追究。

  五、大力推行精细服务

  19.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方案4.0版,联合制发17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做好世界银行和国内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新宣传咨询一体化,全面实现精细化、差异化政策宣传精准推送。大力推进线下税费事项全市通办,巩固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进智慧分析平台建设和数据应用,提升办税缴费服务“一网统管”水平。

  20.深化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贯彻落实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需求管理办法,聚焦“好差评”、纳税人满意度、服务水平综合测评等外部评价机制,健全全面归集、深入分析、及时响应的闭环管理模式,提升纳税缴费服务水平,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制发《关于本市税务系统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通知》,确保市区两级税务机关执行规范统一,有效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1.开展“智慧税务2.0”建设。结合税务总局“金税四期”建设和市政府“一网通办”相关工作要求,立足上海超大型城市特点,加速税收数字化转型。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向自动化、要素化、场景化、多元化转变,税务人管税向“动态信用、动态风险”为基础的智能化、差异化转变,拓展完善电子税务局的融合与效能,提升上海税务云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数据挖掘和业务规则优化力度,提升智能税务包容共享、集约开放的业务支撑能力和数据服务能力,打造具备全国一流税务信息化水平的上海样本。

  22.提升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质效。强化大企业纳税服务品牌引领作用,分类分级为企业提供服务支撑,实施首席联络员扁平化管理,试行复杂涉税事项事先裁定,提高大企业政策执行确定性和税法遵从度。实施精准化风险管理,对大企业生产经营中涉税事项进行“体检式”“周期式”扫描,及时发现并跟踪监控大企业税收风险。积极开展大企业“天气预报式”经济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参考。做好重点企业财务报表规范报送工作,强化数据支撑运用。

  23.创新出口退税智慧办理。根据税务总局统一安排,全力做好退税系统整合上线业务工作;丰富完善本市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提升智能化、便利化出口退税服务体验;持续推进离境退税商店和即买即退试点双扩围,促进免退税经济发展。

  24.加强12366纳税服务工作。落实国务院优化政务服务热线部署要求,做好12366与12345热线对接工作,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打造便捷高效的智能咨询体系,结合专票电子化、个税改革等重点工作,深入打造专题式、场景式服务,力争智能咨询占比达到70%以上。及时收集、分析、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热点疑难问题,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25.把握时点做好重点宣传。加强上下联动和内外沟通,持续打造税收大宣传格局。围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组织市区两级税务部门开展好本市税收宣传月活动,营造税收宣传月氛围。结合建党100周年,开展税改历程、典型人物、工作成效宣传,展现各阶段税务人的革命精神、拼搏精神和创新精神,讲好税收故事。

  六、科学实施精准监管

  26.加强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落实增值税纳税申报校验比对新规则,加强后端处理机制管理;完成增值税发票全链条管理快反任务,提高风险任务处理能力;完善快速发现、快速阻断和快速处置的“三快”工作机制,推进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提高增值税发票管理效能。

  27.提升“重点人群”个人所得税管理服务质效。做好“双高”等重点人群个人所得税管理服务,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管理,加强经营所得申报管理,提升征管质效。

  28.大力规范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和服务。梳理分析房地产交易涉税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29.探索建设立体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持续打造风险指挥、风险分析、风险任务、风险情报四个中心,充分发挥上海税务云平台数据智能优势,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先进技术应用,构建立体风险防控体系。

  30.推进“智能稽查”建设。着力打造“数字稽查”“移动稽查”“智慧稽查”三位一体的上海税务智能稽查体系,推动智能协查处理、查管互动协作、大案要案报告、电子文书公告送达、一案双查管理、检举报表管理及稽查项目制管理等流程转为线上流转,切实解决当前制约本市稽查的现实问题。

  七、广泛开展精诚共治

  31.落实人才工作财税政策。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支持人才引进财税政策,配合市财政局做好该项工作在本市稳妥落地,推进个人所得税相关数据交换、系统对接,大力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发展。

  32.深化税收大数据治理。积极践行“以数治税”,强化数据集成整合,做好外部数据共享,持续推进本地“法人全息信息库”“自然人综合信息库”建设,形成可管可用的本地税收数据资产,加快数据产品创新研发,构建集管理、服务、应用于一体的大数据管理平台,为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推进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撑。

  33.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积案攻坚。压实领导责任,实行市局、区(分)局两级领导包案;成立工作专班,一案一策开展攻坚;协同地方党委政府,形成工作合力;运用公职律师力量参与化解工作;积极引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知心妈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确保完成市信访办交办的积案攻坚案件数70 %的任务。

  八、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34.完善机构设置。研究制定各派出机构、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进一步厘清纵向各层级之间、横向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探索建立岗位明确、权责清晰、契合实际的岗位职责体系。

  35.强化干部管理。推进企业兼职、经商办企业、社团兼职、因私出国(境)管理、“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任职回避等专项治理;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持续推进数字人事制度体系,深化数字人事数据应用。

  36.激发队伍活力。优化班子结构,有序开展处级领导干部选任和轮岗交流,继续开展35岁以下青年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将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大力推进“人才工程育俊杰”,做好领军人才到基层“墩苗”工作,通过“学习兴税”“申税大讲堂”等平台督学促学;持续推进“四位一体”创先争优体系。

  37.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管理,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严格支出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提质增效。提升政府采购质效,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做好市局机关重点项目采购,推进网上超市采购工作。

  38.完成新电子公文系统上线。根据税务总局部署,做好系统上线前资源准备、环境搭建、初始化投放、业务数据迁移等准备工作,实现新电子公文系统与本地自有系统平稳衔接、各项功能全面推广应用,为提升行政办公效能提供信息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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