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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31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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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2785X0201902005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的通知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和2月28日上午9:00-12:00,每个考生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已短信通知所有考生。请考生本人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我局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见附件1)中所列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2019年3月1日-3月3日,每天上午9:00开始面试,上午7:00起考生入闱封闭管理。每个考生的具体面试日期见《面试公告》附件。

  三、面试及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上海市税务干部学校。地址:上海市共康路51号(近共和新路)。公共交通:地铁1号线北延伸段共康路站、95、114、701、705、741、745、749、812、849、850、916路等均可到达。

  四、请考生特别注意:

  1、请考生将《面试公告》所列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并附材料清单(材料准备要求可参见附件2),于2019年2月18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人事教育处(请注明“考生材料”字样),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邮件上请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区税务局,职位代码:XXXX。邮寄材料均要求为复印件,切勿邮寄原件。

  2、由于参加我局面试的考生较多,因此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后,务必在2019年2月14日18时前,在网上点击确认面试时间以及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放弃面试的考生,请按《面试公告》要求,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2月14日18时前传真至021-64736756或发送扫描件至shswrsc@163.com。

  3、考生参加面试当天,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面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进入候考室。

  4、面试后考生是否进入体检范围,以我局发出的短信通知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请不要来电查询。

  5、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不要更改手机号码。

  6、联系方式: 021-64736756(电话、传真)

  复审及面试期间(2月27日-3月3日)联系方式:021-56403535*550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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