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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昊阳 曹淼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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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任〔2026〕159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6-08-17
索引号:SY00242785X0202600066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李昊阳 曹淼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决定,李昊阳、曹淼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李昊阳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案源管理科副科长;

  曹淼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二科副科长。

  任职时间均自2025年6月30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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