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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提倡网上办税缴费的服务提示

发布时间:2020-01-27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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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2785X0202002011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提倡网上办税缴费的服务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保障公众健康,建议您在需要办理相关涉税缴费业务时,尽量选择通过网上办理,减少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申报、缴税和其它涉税申请业务均可办理。(具体详情请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浏览。网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如您有特殊情况必须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您也可通过上海税务实时取号微信小程序以及电子税务局,采取提前取号、预约等方式,避免长时间排队。

  如您需要咨询涉税问题,可在上海税务网站或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在线咨询”,实现自助式智能咨询。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

  如您(属于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您登录上海税务网站,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如您(属于扣缴义务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请在上海税务网站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如您(属于自然人)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行缴费业务,可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支付宝、微信、指定银行app或网银、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线缴费。如您(属于集中办理单位)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业务,可通过税务社保费代收客户端进行申报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将尽心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如有涉税缴费业务确需进入办税服务场所办理,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戴好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既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祝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幸福的春节!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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