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抽取了1200户企业作为抽查对象。采取的稽查应对方式为先自查再实施检查,共计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224343.18万元。案件执法检查人员,全部采取定向、不定向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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