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
合同统一编号:170800005829001
合同编号:17-10374-001
合同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不间断电源(UPS)采购项目
合同双方:
甲方(买方):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肇嘉浜路800号1008室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54679568
传真:54906292
联系人:杜轩
乙方(卖方):上海智建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567号A2楼4楼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61486988
传真:021-61486966
联系人:章祺
开户银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件: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
不间断电源(UPS)及电池一批次。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333742(¥叁佰叁拾叁万叁仟柒佰肆拾贰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交付时间:
合同生效后25天内。
4、交付地点:
上海市民星路467号。
5、质量保证期:不间断电源设备(UPS)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电池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6、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第一笔付款-预付款(30%):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和采购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如需要)以及收款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第二笔付款-交货付款(50%):采购人收到全部货物及其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合同款;第三笔付款-最终验收付款(20%):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并且采购人收到质量保证金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货款。
7、履约保证金:收取,为合同总额的5%。
8、质量保证金:收取,为合同总额的5%。
9、其它: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
1.本合同书
2.本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
3.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和主要条款
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马正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李旺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期:2017-08-15 日期: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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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人: |
杜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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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单位: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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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时间: |
2017-08-25 10: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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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戳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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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签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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