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上海市税务局税务表证单书印刷服务

发布时间:2019-03-25 14:54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显示更多属性】
索引号:SY00242785X0201920080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名称: 上海市税务局税务表证单书印刷服务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税务局税务表证单书印刷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190325 14: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0325 16:00    20190402 00:00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

开标时间

20190415 09:00

开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

预算金额

8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点

项目联系电话

021-35968030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肇嘉浜路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54679568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1-35968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税务局税务表证单书印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税务局税务表证单书印刷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325-27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cg19-10191)

  3、预算编号:00-19-W0112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税务分局实际使用地点。

  6、交付日期:接到采购人订单后15天内交付。

  7、采购预算金额:82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82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3-25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4-15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3-25 16:00:00至2019-04-02 0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投标人应具有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5 第一包的投标人还应具有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信封生产监制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4-15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4-15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肇嘉浜路8001008

  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

  邮编:200030

  邮编:200082

  联系人:杜轩

  联系人:王点

  电话:54679568

  电话:021-35968030

  传真:54906292

  传真:021-35968054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