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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上海市财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8-01-2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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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AE9901090-2008-00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07年上海市财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地方税务局编制的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电话:021-54679568转66047分机或66048分机,电子邮箱:zfxxgk@csj.shanghai.gov.cn )。   

  专有名词解释
  执法三告知: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时,应当以书面和口头形式,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
  办税公开: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依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向纳税人公开相关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2名,设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1个。截至200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本年度,根据《2007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结合《2007年上海市信息化工作要点》、《200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项目的具体要求以及我局工作实际,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配套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工作落实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日常工作中的部署、审核、指导外,对重大、重要问题还牵头协调,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本市财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优化、整合政府网站、对外咨询服务热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体系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调整工作规范
  2007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控监督。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制发了《关于印发<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沪财办〔2007〕2号)、《关于加强公文类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财办〔2007〕12号)、《关于加强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的通知》(沪财办〔2007〕14号)、《关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公开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重申和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审查、发布权限、工作责任,以及涉密文件的规范化管理等重要事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实施。
  配合制度完善,我局重新梳理了相关工作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33项具体工作,重新核定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效能目标等工作规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管理的依据。
  (三)做好基础工作,落实重点工作
  1、我局总机号码,以及信访、投诉、咨询等公共服务电话号码,在中国电信“114查号台”、“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以及“上海财税”网站向社会公开。
  2、积极利用市政务外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及时传输申请处理过程中信息,方便公众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了解申请处理状态。
  3、继续做好政府信息解读服务。2007年,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热点事项,如: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等编写了解读材料,开辟了网站专栏(专页),并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发放宣传手册,对12366上海财税咨询服务热线座席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等,为公众及时、准确解读财税政策提供了服务。
  4、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界定纳入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管理。在信息产生过程中即明确其公开属性,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审批程序及时公开。及时完成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录的备案工作。
  5、开展“请进来、送出去”活动。采取“简便、实用、快捷”的形式,广泛开展公开、宣传活动,落实国家政策。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辅导讲座、举办论坛等“请进来”的方式宣传政策;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的“四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流动宣传板报巡展等,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把各项政策“送出去”。
  6、加强对市局业务部门和区县税务分局的信息公开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通过集中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要任务和最新要求;通过发放操作手册、开展分片工作经验交流和实地案例分析,规范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的严密性和周全性,推动具体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2007年度,我局共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2,022条(其中包含规范性文件22个),属于主动公开的349条,属于免予公开的792条。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的136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情况的656条,免予公开的主要理由是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的政府信息,以及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漏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止到2007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4条。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29条(其中,财政方面137条,税务方面192条),占总数的56.3%;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209条,占总数的35.8%(其中,财政业务类信息62条,税务业务类信息147条);其他信息(机构设置、公开承诺等)46条,占总数的7.9%。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有8条,主要涉及教育、优抚等方面的财税政策法规。这些政策将在减轻困难家庭住房、教育负担,促进残疾、孤老和烈属就业等方面发挥作用。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12条。其中,有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的10条;有关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情况的2条。这些信息的主动公开,增加了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有利于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公开渠道建设
  1、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实行办税公开。全市范围开展“三统一”活动,即“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和岗位职责,统一规范纳税人涉税事项受理,统一规范所有涉税事项的内部流转处理程序”。通过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宣传板、宣传资料架、服务意见箱等各种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公开信息;通过首问责任制、全程服务等办税公开措施,解决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依托12366服务热线,畅通互动渠道。12366上海财税咨询服务热线支持网页、电话、电子邮件等各类互动渠道的接入,为社会公众的政策咨询、监督投诉提供个性化服务,利用系统的实时数据监控、分析功能,应对突发性、集群性的咨询情况,为管理者的紧急预案、业务决策提供可靠、量化的依据。与其整合的手机短信平台还实现手机短信提醒功能,力求以更加全面、便捷、新颖、实时的服务手段来提升财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3、加强网站资源整合,发挥平台整体作用。“上海财税”网站与19个区县税务局、4个直属事业单位子网站共同构成本市财税网站服务体系,涵盖上海财税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所有内容。以满足不同用户需求、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为出发点,将分散在各栏目下的办事、查询、专栏以及近期公告、近期法规和热点事项办理等内容,按照用户主体和事项内容重新归类梳理、集中展示。此外,今年起还加强了财税工作的公共网上评议功能。
  4、重视信息档案送交,规范长效利用机制。我局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及时向市档案馆送交,方便公众在市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窗口和“上海档案信息网”的查阅。此外,还开展与市档案部门的工作交流,共同探讨提高政府信息利用率问题。
  5、拓展其他公开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开展宣传,增大辐射面。
  多方面的公开渠道和多样户的服务手段,为公众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深化公开内容
  1、深化财政信息公开。
  2007年,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公开,实现两大突破:一是首次在“上海财税”网站全文公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预算草案以及决算情况;二是首次在“上海财税”网站发布我局政府采购的招标和招标结果公告。进一步方便公众了解和监督公共资金的使用等情况。
  2、推进税务信息公开。
  2007年,我局深入推进办税公开工作,规范纳税服务行为。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捷”的原则,对有关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办税程序、举报投诉监督、税务机构和职责、税收法律救济、税收执法事项等进行逐项审核,并以各类便于纳税人知晓的公开形式全部依法公开,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受到用户欢迎。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7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7件,其中通过“上海财税”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45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4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5件,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2件,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33%涉及财政法规,21%涉及税务法规,其余涉及办事流程、机构职能以及与申请人利益直接相关的个人信息,如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个人会计从业资格获取时间等等。
  从申请人的类型来看,公民申请的40件,占全部申请的70.2%,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申请的17件,占29.8%,以本地公民和企业申请为主。
 2007年度我局共答复信息公开申请59件。在已经答复的59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33件,占总数的55.9%,主要涉及财税政策法规,以及个人纳税记录、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各类财政补贴等与申请人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3.4%,涉及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全文。
  被“否决公开”的24件,占总数的40.7%,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5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20.8%。主要因为被申请信息属于我局职能范围,但我局并不掌握;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4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6.7%。主要是因为被申请信息属于其他机关职能范围而且我局不掌握;
  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2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8.3%。主要是申请公开的内容描述不完整,无法判断需求指向;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5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20.8%。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有4件,属于商业秘密或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有1件。
  以“其它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8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33.3%。主要是因为申请人主动撤销或所申请信息为非政府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07年度,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近90万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85万多次,网上咨询2.6万余次,当面咨询接待22次。公众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如发票真伪查询、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有奖发票、会计从业(专业)资格考试等事项占咨询总数的一半。
  2007年度,“上海财税”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3万多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各分局政府信息、新增目录指引、专栏首页、税务主动公开目录、财政主动公开目录。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在人员配置上,我局办公室配备了18名专职人员组成常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其中2人专门负责处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属于我局办公室的业务范围。因此,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合并入市局办公室的预算与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该项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鉴于目前申请事项有限,我局尚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准备情况
  1、完善工作制度,梳理工作规范。对照《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对我局已有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进行了调整。2007年度,先后制发了3个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的公开和保密审查,明确了工作责任。相应的,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规范进行重新梳理,调整、编制了新的岗位职责,作为具体工作标准化管理和运作的依据。
  2、开展多层次培训。2007年度,先后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涉及《条例》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规范,与本市现行规定的差异,以及与我局工作的具体结合等问题,做到主要负责工作人员深入掌握,一般工作人员了解、知悉。
  (二)“执法三告知”制度执行情况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告知制度已纳入具体的财税业务工作中加以落实。在执法过程中,各执法部门均能够将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公告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告知以书面告知形式为主,有规范的执法文书和统一的告知格式;口头形式的告知,事后均详细记录在案。
  据统计,2007年我局共计实施行政检查近2.4万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处罚1.8万件,告知6.6万次,其中书面告知6.4万多次,口头告知1千3百多次,未发生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件。“三告知”制度的切实执行,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我局工作人员“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工作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办事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财税工作透明度,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执行全面的办事公开制度:公开职责和管理权限,公开办事对象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公开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的步骤、环节、时限和结果,公开举报投诉部门和举报电话。具体方面,我局以预算编制、国库管理、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收、会计管理、财政监督、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税收征收、税收优惠、税收检查、税务救济等为重点详细公开相关办事信息。
  2007年度,我局梳理了财税办事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综合考虑各个事项的特点和现有信息技术的支撑,采用不同的公开方式进行公开。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全程网上报名,即由考生在网上完成报名信息登录、报名照片传输及支付考务、教材征订费用等全部手续。利用上海综合征管软件系统,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事项办理信息的短信提示服务等。
  (四)工作创新情况
  1、调整工作机构 构建广义信息公开体系。
  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2007年下半年,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部门从监察室调整到办公室。工作机构调整后,办公室同时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12366上海财税咨询服务热线、对外媒体宣传和人民来信来访等工作。不仅解决了部分工作内容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还为广义上的信息公开工作整合奠定了基础。
  2、构建办税大厅、“上海财税”网站和“12366”热线服务“三位一体”的公开、服务平台。
  2007年度,我局以维护公众的基本权利为基点,紧密围绕工作实际,在服务方式上突出功能性,在内容上突出公开性,在时间上突出及时性,在形式上突出针对性,不断拓展财税服务的内涵和外延。通过进一步强化办税服务厅的服务主渠道功能,提高“上海财税”网站的便捷性服务能力,提升12366服务热线的快速咨询水平,使得办税大厅、财税网站和12366服务热线三位一体、有机结合,成为我局公开、服务的主阵地,以更加全面、便捷、新颖的服务提升上海财税系统的政务公开水平。
  3、规范基层单位公开工作,推动工作重心下移。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确保公文类信息定性的准确性,我局发文对各级财税部门的公文属性确认、公开权限、责任落实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在税务分局子网站改版的基础上,改变了由市局统一发布全市税务政府信息的工作模式,由基层税务分局在子网站上开设、维护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通过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对分局政府信息的公开、目录编制、网站公开专栏的维护、统计、上报等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进行了明确;三是推进对税务分局子网站的模块化、标准化管理,逐步引导基层单位有步骤、有秩序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均衡发展、深化内容方面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在对《条例》的实施准备方面还有许多工作尚需开展。2008年,我局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制度落实培训,为《条例》的实施做好准备
  根据《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具体工作规程和保密审核办法的新要求,进一步调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受理的工作规程,更新文书范本、内部处理程序,修订内部考核评议事项和标准。开展多层次培训,引导工作人员深入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了解公开的具体要求,对《条例》实施后将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研究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探索这两项工作在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内容、公开渠道等各方面的整合。
 (三)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下移、均衡发展
 分析财税系统各层级机构的工作特点,把握不同用户对象的信息需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到分局乃至在基层税务所,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均衡发展。并结合财税工作和区域特点,延伸内容、扩展范围,着力提高公开内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十、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中,数据统计范围仅包括市局。
  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07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市局及下属各财税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584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584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329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5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

2.传真申请数

2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

4.网上申请数

45

5.信函申请数

1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24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5

   (2)“非本部门掌握”数

4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2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4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1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0)其它原因

8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84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6,783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852,487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631,172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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