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会议审议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发布时间:2020-07-15 10:13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6月28日,上海市税务局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经委、青浦区商委代表,走访听取了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对《上海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的意见建议。

  会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行委员会、青浦区经委、区商委发表了审议意见,也从不同于税务机关视角的切入面对长三角一体化税收政策如何更好支持企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两家企业均有工厂在长三角地区不同省市,对长三角地区税务执法和服务的一体化发展充满期待。

  上海市税务局庞为副局长感谢政府代表和企业代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公告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他表示,税务机关将加快推进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各项举措,不断增强长三角执法标准的确定性、一致性和可操作性,破除地区之间因执法标准不统一而产生市场主体要素流动障碍。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