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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07-0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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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国税办〔2015〕10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5-06-30
索引号:SY00242785X0201500101
主题分类:

名称: 2015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5年,本市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使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依法治税全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推进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公开

  结合本市税务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工作,推进本市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依据权力清单,依法公开税收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等信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以及行政权力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涉税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信息。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均应向社会公开。

  二、做好税收政策办税事项公开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积极做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大众创新创业,以及税收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自贸区涉税服务创新等税收政策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结合当前税制改革,继续做好后续营改增政策公开及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12366纳税热线等载体,持续性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举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加大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宣传力度。

  三、加强税收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发布全市纳税百强榜,积极传递依法诚信纳税的正能量。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扩大纳税信用信息的应用,充分发挥其社会效应。全面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明确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方式方法。开通“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通过上海税务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渠道,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税务类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做好资源梳理、目录编制和注册备案。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和决算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招标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等采购信息。

  五、大力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相关规定,健全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扩大主动公开公文的种类和数量,努力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健全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管理机制,对确定为不予公开的公文,应明确说明理由,确保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选择准确、规范。将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规范度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范围,认真开展考核,加大通报力度,推动全市税务系统公文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六、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注重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在依法答复的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加强对复杂疑难申请的研究协商,稳妥应对依申请公开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七、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探索与财经专业媒体合作,以专题节目形式,解读税收政策、分析政策效应、公开办税指南、回应办税疑难,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尝试开展税收文艺创作,以通讯、评论、小说、诗歌、散文、摄影、影视等形式,宣传税收政策、讲述税收故事,拓宽信息公开的形式“维度”。推进与团委、高校、媒体等的跨部门合作,通过组织贴近普通市民、纳税人、青年学生等社会各层面的活动,提升税收政策宣传的质效,提高信息公开的社会“贴近度”。

  八、加大公开渠道协同推进力度

  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重要平台的作用,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回应等栏目设置。进一步拓展微博表现形式,大力开展微信推广,凸显“双微”渠道的政务服务功能,提升“双微”影响力。加大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管理与信息公开、舆情管控、税收宣传等工作的协调互动,努力实现各平台功能互补、信息共享、口径统一、步调一致,发挥各渠道协同效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效果。

  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和数据统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素养。系统梳理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印发《上海税务政府信息公开案例选编》,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办理提供指引和借鉴,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十、立足信息公开规范税务基础工作

  推进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课题调研成果的落地实施,从信息公开的角度、法治建设的角度、纳税人权益保护的角度以及规范执法的角度,寻找和发现目前税务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由此可能引发的执法风险点。通过注重执法依据的规范化、推进户管管理的标准化、实现表证单书的格式化、完善数据系统的电子化、做到资料保管的统一化、加强政务信息的公开化等方式,探索建立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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