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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6-2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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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本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任务,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完善税务行政权责清单公开。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时做好税务机关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试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全面公开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便民办税等服务创新举措,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制作指南二维码,准确引导纳税人办税。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探索税收制度分类公开,编写税收制度分类指引,增强税收制度的透明度。继续做好税收政策清理工作,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方便社会公众查阅获取。

  三、编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税务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51号)要求,全面梳理公开内容,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调整,以卡片形式列出公开事项的核心要素,分类目录采取逐级展示,强化组合式的信息检索,努力打造分类明晰、方便查阅的公开目录体系。

  四、强化重大税收政策解读。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重大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履行主要领导重大决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实现税收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结合图解、H5、视频等形式,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

  五、加强税收舆情风险监测防控。增强税收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健全舆情制度,开展舆情监测,编制舆情周报,密切监测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环境保护税征收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回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通过主流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进一步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

  六、推进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提升税务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丰富网站资源,更新信息内容,推进网上办税,优化搜索功能,加强互动交流,完成子网站整合,做好网站季度普查及通报,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发挥好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最新政策、政策解读、指南案例等公开信息,增强公开实效;对全市税务系统新媒体账号进行整合清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强化日常监管维护。

  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规范公开信息发布,强化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欠税公告、税收违法“黑名单”等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升全市税务系统相同类型申请答复的一致性,制作统一的答复模板。加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的标准化建设,注重规范答复及公开导向,将便民服务原则落实到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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