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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本届以来办理情况梳理跟踪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1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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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2785X0202002143
主题分类: 全国人大建议复文公开

名称: 关于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本届以来办理情况梳理跟踪的报告

  2020年,市税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将办理工作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相结合,同改进工作、健全机制相结合,主动联络沟通,认真研究办理,积极回应关切,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质效,确保人大政协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力行使,强化提案建议参考和政策转化作用,持续做好办理答复跟踪工作,以办理工作促进税收工作效能提升,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提供助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承办情况

  今年,我局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及闭幕后,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5件,具体情况如下:

 

 

 

 

 

人大建议

十五届三次会议

9

30

39

十五届四次会议

0

2

2

政协提案

十三届三次会议

2

42

44

合计

11

74

85

  二、主要做法

  (一) 深化认识,提高站位

  我局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门召开班子成员和相关负责人会议,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人民意识、履职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听取意见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二)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召集相关处室研究沟通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有效落实分级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督办,相关业务部门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按照“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定标准”的原则,明确承办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协办部门职责,分解细化办理任务,实现办理工作专班、专人、专策,同时强化跟踪督办和协同推进,积极主动、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办理工作。

  (三) 强化沟通,注重调研

  将办理工作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工作相结合,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样化的联络沟通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同时也使代表委员更加了解税务工作近况。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今年以书面征询、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沟通联络。期间,向经济界、企业界103位在沪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送达《感谢信》和《意见建议征询表》,与74位代表委员进行电话联系,与6位代表委员进行座谈交流,主动宣传税务部门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创新做法和成效,倾听意见建议。建立并完善市区两级联动协同机制,由区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与代表委员当面沟通或电话联系,宣传政策,问需问计,并落实痕迹化管理,由市局层面汇总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统筹协调问题解决,确保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

  (四) 规范办复,持续跟踪

  进一步规范建议提案的办理和答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强化对答复程序、答复格式的把关审核,对存在任务交叉的建议提案办理及时进行协调落实,督促按时、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分类设置台账,对有条件解决的及时解决,受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制订计划、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如实说明原因,争取代表委员理解和支持。对须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持续跟踪落实,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如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关行业支持力度、固化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服务措施、运用税收数据服务企业、加快推进增值税电子发票等,组织力量开展重点研究,确保落在实处,形成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的良好局面。注重听取反馈意见,及时掌握办理情况,确保代表委员满意。

  三、办理结果及“回头看”情况

  今年(截至11月17日),我局共承办85件建议提案,主、会办件均已全部办结并完成答复。11件主办件中,解决采纳1件,计划解决1件,留作参考9件;依申请公开4件,不予公开7件。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本届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梳理与跟踪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和二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一次和二次会议提案办理结果开展“回头看”工作。经梳理,我局主(合)办人大建议5件,其中:解决采纳4件,留作参考1件;主动公开3件,不予公开2件。主(合)办政协提案5件,其中:解决采纳4件,留作参考1件;主动公开1件,依申请公开2件,不予公开2件。无办理答复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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