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沈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豆制品行业纾解税率调增压力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增值税政策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2026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该公告的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已明确规定豆制品(如豆腐、豆皮等)不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此外,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也已明确规定人员工资成本不属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
关于您提出的对豆制品行业开展税负专项调研,推动调低豆制品增值税税率的建议,按照我国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在中央,我局已将本市相关行业的税负变化情况向税务总局作了汇报,并将会同市财政局适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政策建议。
二、关于给予财政扶持问题
近年来,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委创新完善财政支持方式,积极构建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助、设备更新补助在内的多元化“技术改造政策支持包”,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对于豆制品行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我市有关部门继续加强调研,积极推动豆制品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6年5月21日
联系人:凌伟 联系电话:54679568-66041
联系地址:肇嘉浜路800号 邮政编码:2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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