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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1日市政府新闻通气会: 今年本市降低企业负担措施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2017-04-0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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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天(3月31日)上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常务副市长周波介绍了2017年本市降低企业负担措施有关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俞北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曹吉珍、市财政局巡视员袁白薇、市税务局巡视员胡兰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出席通气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本市按照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定和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为企业减税降费系列政策。2016年,本市通过落实国家各项减税政策、取消和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化“五险一金”缴费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能源成本等方面政策举措,减轻企业负担。据初步测算,全年综合减负500亿左右。

  根据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降低企业负担的有关精神,本市继续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总体考虑是:一是贯彻国家要求。加强系统设计和综合协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等有关降低企业成本的任务要求。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实施政策措施组合拳,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三是加强制度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根据以上原则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六方面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

  一、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税政策

  全面实施国家各项减税政策。重点是贯彻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做好国家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的政策落地工作。同时,持续深入推进“营改增”,着重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做好国家关于“增值税税率由四档简并至三档”的政策对接落地和政策宣传工作。

  二、减免或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

  根据国家要求,在维持资源类政府性基金现状的基础上,减免或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取消两项政府性基金。即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本市电价、水价中包含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调整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调整小微企业残保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扩大至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对部分大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大型国企,按不同人数规模赋予不同系数,差别化征收残保金;同时,在地方权限内,按程序将本市残保金1.6%的征缴比例,下调至国家规定1.5%的最低征缴标准。

  三、取消或停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实施新一轮清费措施。取消部分地方非资源补偿类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本市设立的内河货物港务费、深基坑工程评审费、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费、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申报注册检验费和药品包装材料生产洁净度注册检验费等5项收费项目。落实中央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措施。根据国家关于取消或停征35项中央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要求,清理由本市现行执收、纳入地方管理的14项涉企收费项目,包括:停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药品检验费、计量收费等10项收费项目;取消环境监测服务费等4项收费项目。此外,对其余21项由中央有关单位执收的收费项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清理。

  四、继续适当降低社保缴费比例

  根据国家要求和本市实际,在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前提下,进一步下调社保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按照国家要求,自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制度性降低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根据本市实际,下调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

  五、降低企业能源成本

  深入推进能源领域价格改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市场化谈判机制,努力降低本市天然气采购成本。根据国家要求,在今年4月下调本市工业用户天然气价格。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强成本监审,科学测算本市输配电价总水平、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与交叉补贴,并同步建立电网成本规制、电网企业投资后评估等制度,构建电网企业监管长效机制,促进电网企业降本增效,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

  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取消行政审批等事项33项。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强化评估评审标准管理,积极推行分类评估评审、区域评估评审和同步评估评审改革,巩固深化评估评审机构与政府部门的脱钩改制工作。缩小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范围。加快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修订《上海市定价目录》,取消新建住宅通信工程配套建设收费标准、碳排放交易市场服务收费标准、重大建筑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等3个经营服务性项目的政府定价管理。加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检查力度。发挥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强化事前事中监管,进一步清理各类电子政务平台的服务收费;查处和清理各种与行政职能挂钩且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收费。全面推行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和办税事项全城通办,年内实现全市通办事项线上办理,加快实施“网上申领+就近取票”。

  上述措施力争在今年4月1日实施。初步预计,2017年新增减负超过400亿元。

  降低企业负担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影响面大,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保障和评估机制,落实降低企业负担各项政策措施:一是实施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措施后,由同级财政调整预算安排,保障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能必需经费。二是各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不因减负降费而放松管理、降低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跟踪政策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政策后评估,届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后评估情况,对相关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四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清费力度,进一步研究完善降本减负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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