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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8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闻通气会

发布时间:2017-11-0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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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新闻发布会

名称: 2017年11月8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闻通气会

  为打造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上海市税务局向国家税务总局提请制发《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便利度实施方案》,于2017年9月1日审定通过,这是着眼于优化上海营商环境,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效率,有效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在制定实施方案、研究服务举措过程中,认真总结前期的探索研究成果、充分听取有关部门、纳税人的意见建议,此次出台的服务举措有四大亮点。

  (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坚持放要彻底且有序,进一步优化简化办税流程,精简纳税人资料报送,深化当场办结、提前办结、限时办结改革,推出了套餐式开业登记、简易式注销登记、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实现网上更正申报、扩大一键式申报范围、推行涉税资料要素化管理、拓展多元化缴税方式等举措,进一步提升办税便利度。

  (二)切实创新监管方式。坚持管要规范且有效,树立诚信推定、风险监控、信用管理等现代税收管理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推动税收征管方式转变,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推出了政府部门间涉税信息互认、长江经济带跨区域信息共享以及探索与社保、公积金等部门间协作等措施,清理规范各类证明材料、盖章环节和办事手续。同时,深化银税互动工作,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协作互通,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事负担。

  (三)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坚持服要优质且有感,以问题为导向,抓住主要矛盾,调整关键环节,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贴心、更舒心。推出了搭建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创新“智能咨询”服务模式、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项目深化应用、推行无纸化退税、扩大增值税发票电子化应用范围、扩大增值税专票勾选认证范围以及拓展多元化缴税方式等举措,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纳税服务需求管理机制,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优化办税渠道、宣传辅导方式,避免纳税人办税走弯路、回头路、冤枉路,进一步优化办税体验。

  (四)持续改进税收执法。坚持法治思维,规范税收执法权力运行,加强执法行为监督,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推出了探索试点稽查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简化优化行政许可办理、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完善电子护栏信息化平台等举措,完善税收执法机制,提高税务稽查的透明度,科学应用风险应对策略,降低纳税人税收风险,进一步提高税收遵从度。

  此次出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便利度的税收服务措施,共有六个方面28项具体措施,都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这些措施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和完善后,将创造条件逐步推广实施。

  第一方面打造便捷办税体系,缩短办税时长

  (一)套餐式开业登记。为新办企业提供集信息确认、户管注册、税种核定、资料发放、新办企业培训为一体的套餐式开业服务;通过与工商部门信息共享,提供确认式信息补录服务,简化开业流程,减少纳税人奔波和企业开办时间。

  (二)简易式注销登记。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简易注销登记,针对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等,简化注销流程,缩短注销时长。

  (三)实现网上更正申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试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网上自主更正,如发现申报错误,在申报期内,纳税人可自行多次在网上修改,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四)推广表证单书要素化。建立数据集成,实现纳税申报数据的自动归类和自动填写,进一步简化或合并申报表。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实现涉税事项表证单书要素化管理,简化办税流程,减少纳税人申报时间。

  (五)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在制度支持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研究探索按年度申报。

  (六)探索预填式一键申报。探索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预填式一键申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根据纳税人基础信息和其他数据,自动生成申报表,纳税人只需确认,减少纳税人申报填写时间。

  第二方面打造集约办税体系,减少准备时长

  (七)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项目深化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税务”优势,将现行出口退税申报业务流程全面纳入“单一窗口”平台管理。一方面,使出口企业在退税申报时不再需要逐笔逐项手工录入相关信息,实现退税申报数据“共享化”采集和智能配单处理,为纳税人报税增效减负。另一方面,通过协调各口岸执法单位开展执法互助行动,跨部门积累获取各类执法信息为退税审核和预警评估所用,强化出口退税协同监管质效。

  (八)推行无纸化退税。试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无纸化,探索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时,不再提供纸质申报凭证和资料,以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逐步实现退税业务办理的全程无纸化操作。

  (九)扩大增值税发票电子化应用范围。进一步推广电子普通发票,实现发票网络化运行,提高发票数据应用力度。

  (十)扩大增值税专票勾选认证范围。在全面推进电子发票基础上,扩大勾选认证范围,除纳税信用评级为D级的纳税人以外,新成立、未评级纳税人均可使用勾选认证方式。

  (十一)丰富宣传辅导方式。主动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创新性、分类分级税法宣传,确保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口径的一致性。畅通各宣传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微信等,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税收政策、优惠举措和办税流程,提高税收政策透明度。探索纳税人宣传辅导新模式,与第三方合作打造开放互动式网上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学习和办税准备的辅导。针对纳税人个性化偏好,主动提供精准政策推送服务,为不同类型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在线沟通方式。

  第三方面打造协同共治体系,简化办税流程

  (十二)加强涉税信息互认。继续扩大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实行跨部门网络化合作,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

  (十三)深化跨区域信息共享。继续推动长江经济带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获取长江经济带区域内企业信息,绘制企业族谱关系,为区域内企业税收咨询、政策共享提供便利,为区域企业风险共同防范做好数据储备。

  (十四)推进银税互动工作开展。加强与银监、财政等部门的合作,为政府担保部门提供数据,不断丰富银税互动服务层次,为小微企业提供覆盖信贷业务全流程,贯穿贷前、贷中、贷后全环节的银税互动产品,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十五)发展涉税专业服务。探索建立税务机关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或无偿委托等形式开展合作,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业优势。不定期邀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高校研究机构等举行专题研讨沙龙,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十六)探索与社保、公积金等部门间协作。与人社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分析社保、公积金征收过程中的问题,研究跨部门服务举措推出的可行性,切实降低纳税人的办事成本。

  第四方面打造智慧办税体系,提高办税效能

  (十七)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建设以全面提升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为手段,以大数据应用为重要特征的电子税务局,实现服务风控并举、线上线下融通、信息共享共联、数据创新创智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方式。

  (十八)搭建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完善纳税服务需求管理机制,多渠道动态收集、分析纳税人需求,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优化办税服务体验。建立纳税人行为画像库,采集纳税人行为数据,为纳税人建立身份档案,向纳税人提供精准贴心服务。

  (十九)创新“智能咨询”服务模式。依托智能机器人,为纳税人提供“智能为主、人工为辅”的个性化、自助化在线沟通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拓展多元化缴税方式。进一步加大POS机使用的场所和范围,优化POS机模式,做好相关试点和升级部署工作。

  第五方面打造公平公正执法体系,优化办税环境

  (二十一)探索试点稽查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税收稽查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十二)规范执法行为和简化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三)完善电子护栏信息化平台。将风险管理与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建设紧密结合,打造嵌入风险管理理念的网上办税服务体系。

  (二十四)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推广应用“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科学安排本市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指导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

  第六方面打造服务保障体系,夯实办税基础

  (二十五)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结合税源专业化改革工作实际,结合纳税人分类、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实名办税诚信纪录等,针对不同纳税人科学实施差异化的风险管理与纳税服务措施。

  (二十六)提升纳税服务数据治理和集成水平。通过组建纳税服务数据管理专业团队,开展纳税服务数据质量管理和应用分析等相关工作,为分类分级纳税服务工作提供数据基础;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主动服务提供参考。

  (二十七)探索纳税服务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重点税源专人专岗管理,一般税源专业化管理,零散税源依托第三方管理”的管理模式,推动现代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八)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建立以纳税人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有效检验税收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科学反映纳税便利化程度的评价机制,动态推出针对性改进措施,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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