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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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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按照《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各项要求,聚焦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狠抓法治工作落实,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为税收中心工作和改革大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18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

  本市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切实提高组织收入工作质量。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落实“四个坚决”的要求,严守依法征税底线,落实好组织税收收入各项工作,做到税源监控不放松、征管力度不放松、税收分析不放松、风险防控不放松。二是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对税收收入运行的规律和趋势加强分析研究,准确把握税收收入发展趋势,及时掌握收入变化动态,提高税收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特别是确保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民营企业应享尽享,使税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13823.8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增值税5248.8亿元,消费税832.7亿元,企业所得税3911.3亿元,个人所得税1925.5亿元,证券交易印花税430.2亿元),完成出口退税1444.9亿元,实现税收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改革事业及民生保障提供了稳定可靠的财力支撑。

  (二)推动税收服务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积极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要求,积极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按照市政府、市人大的部署,提出《上海自贸试验区条例》涉税条款的修订意见,对税务部门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五年来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上海市税务部门在民办教育、职业教育、文创产业、历史风貌保护上,加强税收政策研究,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文件;梳理提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文件,支持本市事业单位转企、国资国企改革;参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主动加强涉税问题研究,加强与相关委办沟通,形成互动工作机制。

  (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将开展税收优化营商环境试点作为推动创新、促进改革的重要抓手,深耕细作,全面推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纳税指标从130名上升至114名,纳税时间从207个小时压缩至142个小时。会同社保、公积金联合制发《提升纳税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提出打造便捷办税体系,缩短办税时长;打造集约办税体系,减少准备时长;打造协同共治体系,简化办税流程;打造智慧办税体系,提高办税效能;打造公平公正执法体系,优化办税环境;打造服务保障体系,夯实办税基础等六方面28项针对性举措。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上海市税务局制发《本市税务系统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实施意见》(沪国税发〔2017〕112号),共梳理了78项改革任务。进一步简化企业设立手续,结合上海市政府企业开办“一窗通”和本市电子税务局建设情况,自2018年1月31日起,全面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当天办结服务,新办企业开办10个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为当天办结、由跑4个窗口整合为1个窗口、由提交17项材料减并为3项材料、由填写10余张表格简并为1张表格。截至2018年底,全市累计受理29.03万户新办企业申请,平均办理时间30分钟,其中,线上受理率超过95%,有效节约了企业的开办时间和办税成本。深入推进“银税互动”,与银监部门、60家在沪银行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截至2018年底,上海辖内银行各类银税合作产品项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0.96亿元,为小微企业节约利息成本及抵押、担保费用共计1.53亿元,同时,将合作方式从线下扩大到线上,建成全国首个由政府部门搭建的“银税互动”平台,目前授信总额度已达11.10亿元,授信企业数量135家,查询企业数量3563家,贷款余额4.71亿元。

  (五)持续加强税收政策落实力度

  为加强促进政策落实主动性和针对性,制发《关于进一步切实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本市重点工作推进,对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创新转型等税收政策予以重点落实;做好减税降负工作,支持本市2018年降低企业负担工作,形成减税工作措施并加强贯彻落实;按照总局落实简政减税降负措施工作部署,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认真落实简政减税降负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力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税务总局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细化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措施落地,支持本市民营经济发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持续推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

  贯彻税务总局和市政府推行税务权责清单建设工作部署,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总体原则,持续推进市、区两级税务权责清单建设;积极开展清单动态调整阶段性“回头看”;按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结合本市税收工作实际,适时对市级税务权力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深化税务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围绕职权法定原则,编制权力事项办事指南,补充权力事项各项要素,逐项绘制权力流程图,实现税务权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要素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上海税务权责清单建设规范化水平。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结合税务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共清理梳理规范性文件239件,其中,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94件;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76件;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7件。梳理涉税地方性法规,对7件文件提出部分修改或废止的清理建议。全面收集本市涉税文件,争取市政府办公厅支持制发清理涉税文件的通知,清理各委办局反馈的涉税文件,建议部分修改或废止的30件,建议全文废止的1件。开展涉及机构改革“三定”文件清理,共修改规范性文件7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税务机关依法决策机制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按照税务总局要求,上海市税务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各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和各稽查局按照市局要求也制定并印发了各自的工作规则。市局以工作规则为依据,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标新机构新作为新形象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市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本市税务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一是对重大事项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二是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三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其他政府部门的主动充分协商或征求意见;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利益调整且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按规定程序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

  一是科学制定抽查计划。统筹考虑辖区内税务稽查对象数量、稽查资源配置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同时兼顾考虑2018年税务总局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任务;二是强化案头数据分析。全市各稽查局组建选案分析专家团队,充分运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从注册信息、征管信息、优惠信息、财务报表信息、税款缴纳信息、发票数据等角度入手,加强案头分析;三是动态管理对象名录。以省级重点税源户为基础,构建省、市两级的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四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过上海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发布信息,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随机抽查主体、抽查户数、抽查方式和查处结果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快推动三项制度试点

  按照“法治体系最完善”目标,持续推动三项制度“边试点、边应用、边推广”工作:跟踪做好第一稽查局稽查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试点和评估总结工作,完善细化操作流程,做好向全市其他稽查局的复制推广研究;指导嘉定区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并完成专项课题研究;指导虹口区税务局做好执法公示制度业务梳理工作,构建执法公示平台初步方案;指导普陀区税务局做好征管类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试点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梳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情况,认真做好《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完成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修订工作,对全部7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需修订情形进行梳理并调整。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对总局提供的相关事项的清理审核意见进行梳理,重点就事项设定依据、是否保留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本市税务部门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有增长趋势,案件复杂程度提高,案件审理难度增加。全年本市税务机关共收到复议案件66件,依法受理42件,应对行政诉讼一审案件33件。市、区两级法制部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求,加强部门沟通、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复议应诉工作, 妥善化解税收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做好复议应诉案例编写

  定期总结行政复议应诉基本情况,分析案件的规律、趋势和特点,提高复议应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多发性、典型性问题进行分析,找准争议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法,着重从法律依据和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评价。持续开展典型案例分类编制,整理汇总精品案例,编撰典型案例选编集,旨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案法结合,提升基层税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规范一线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聚焦重点事项,深化政务公开

  围绕“放管服”、减税降负、优化营商环境、税制改革及机构改革等重大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发2018年度《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公开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便民办税等服务创新举措,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制作指南二维码。

  (二)健全解读机制,强化政策解读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2018年重点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优惠政策、税制改革、环境保护税等开展专题解读。积极履行主要领导重大决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就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题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向社会权威发布便民举措,深入解读税收部门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开展税务网站局长在线访谈,就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进行在线解读,回应热点问题,倾听大众诉求。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解、漫画、H5、短视频等多种形式,通过税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普适性、通俗化解读。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通过主流媒体开展宣传解读,从社会公众视野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知晓度。

  (三)加强舆情监管,回应社会关切

  健全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开展舆情监测,收集本市税收关注热点、新闻报道等,密切监测苗头性舆情,加强舆情风险防范,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主动发声回应社会热点,在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建立“热点回应”栏目,针对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社会热点及时给予回应,开展常态化的宣传和更新。针对社会大众的关注焦点,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双微等公开渠道,及时开展政策宣传,针对误传误导信息,主动澄清回应关切,准确引导社会舆论。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建立长效领导学法机制

  2018年,市区两级税务部门积极举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初步构建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内容精炼、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如《民法总则》解读、《行政诉讼法》新修订版解读及相关案例讲解、《法官法》等八部法律新修订版解读、《“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讲解等,更好地契合社会法治热点,匹配领导干部法治学习需求。

  (二)推动依法行政争先创优

  2018年,上海市税务局加强税收法治创新建设。嘉定区税务局在法制审核过程中融入“日常审核和重点审核并重,规范指导和事中监控并行”的制度设计理念,相关案例荣获第九届上海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奉贤区税务局探索建立“法律专家委员会”服务依法行政工作,相关成果入选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项目。

  八、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设

  上海市税务局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切实执行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全面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审议工作,有效发挥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中的领导和决策作用。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修订等事项。

  2018年,上海税务局在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法制部门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力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税收法治建设的需要。

  2019年是全面推进《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关键年,上海市税务系统将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深化税收改革,落实税收法定,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迈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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