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杨浦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区局税务子网站(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yp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杨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杨浦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黄兴路402号,邮编:200093,电话:021-65436481)。
一、概述
2016年,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
一是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围绕纳税人的需求,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2016年结合营改增、金税三期上线、网上办税服务厅推广应用等热点和重点工作,通过网站专栏、现场咨询点、短信推送、纳税人学校等全方位进行政策宣传和办税指引,让纳税人更快更全面的掌握相关信息。增加公开范围,在子网站增设“财务信息”栏目,将区局年度预算、决算等财务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上网发布地税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促进政府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
二是借力新媒体,做好渠道建设。对区局子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优化网站布局,改进栏目设置,提升用户体验。在网站主页设置办税服务厅入口、最新提示和最新政策等纳税人常用的栏目,并将信息公开专栏设于醒目位置,方便纳税人点击查阅。全面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常用办税事项的受理、办理、结果反馈可全部在网上完成,增加办税透明度。发挥“杨浦税务”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及时推送各类办税信息和政策解读。
三是完善机制,推动公开规范。结合子网站升级改版,进一步细化网站各栏目的维护更新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并定时通过第三方软件对网站进行“体检”,对查出的错别字、无效链接等错误及时更正。做好政府信息源头认定,在公文发文时审核确定公文的公开属性。完善流程设置,在流程中增加保密审查项目,并对所有公开申请的内部流程均实现电子化流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76条,占82.61%;其他类信息16条,占17.39%。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区局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在子网站公布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信息,局领导简介等。
2、各类办税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公布最新政策、纳税指南、办税通知,并提供各类表格、软件的下载。
3、税务行政许可信息。在子网站公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事项”等行政许可事项结果。
4、涉税公告。每月发布限期缴纳税款公告、纳税申报催报公告、非正常户认定公告等,每季度发布欠税公告。
5、各类事项查询。通过子网站提供包括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查询、个人纳税信息查询、发票查验等查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子网站。以子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包括区局机构人事、财务、工作动态等内部信息以及各类通知公告、最新政策、办税信息等对外信息。2016年,区局税务子网站点击率共计5182922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页点击率158481次;共发布各类通知信息71条、分局动态6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9条、遗失类信息14条、其他类信息65条。
2、12366远程咨询热线。2016年远程坐席人工接听电话总量122456人次,比2015年增长23.72%;呼入总量158003人次,比2015年增长61.15%。
3、办税服务厅。利用电子屏、宣传栏、资料取阅架、导税台、自助办税服务区等,及时公告各类税收政策、办税信息等内容,发放宣传资料和各类纳税申报表。并配合营改增、金税三期等重点工作,设置专门咨询点和绿色通道,为纳税人提供办税辅导和便捷服务。
4、现场咨询室。设置现场咨询室,由专人为纳税人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全年累计接待纳税人约5013人次。
5、短信平台。通过短信平台向相关纳税人推送各类信息,包括申报提示、培训通知等,方便纳税人快捷、迅速地获取办税信息。
6、纳税人学校。组织多场次多种类培训,2016年重点组织开展了个人所得税金税三期客户端上线培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营改增政策及申报培训等专项培训;并与区投资促进中心加强合作,联合对区投促办下属的投促分中心进行业务培训。
7、“杨浦税务”微信平台。微信平台设置最新动态、涉税查询、便民办税等专栏,为纳税人推送最新通知、最新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举措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共收到1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其余均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7件,告知不属于本机关公开2件,告知补正1件。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收取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区局共接受各类咨询16万余人次,对12366远程坐席、现场咨询室接受的咨询做到能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无法当场回复的,填制转办工单,提请相关部门限时答复,做到有问必答,快速及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区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与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2017年,区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严格落实上级部署,以夯实工作机制为主线,以标准化、制度化为抓手,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上深入发展。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6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包括上海市杨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杨浦区分局。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年度)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