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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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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4836X0202200007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402号,邮编:200093,电话:021-65436481,电子邮箱:yptax@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局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条例》,以“税立方”纳税服务品牌为载体,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区局按照《条例》要求,深化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通过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报纸媒体、办税服务厅宣传机等载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机构基本信息;二是通知公告;三是自身建设;四是纳税服务;五是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依申请公开规定,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完善工作规程、规范答复文书、加强台账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1年区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人全部为自然人信函申请,已全部处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确保拟公开的信息凡公开必审核,审核环节设置合理有效,审核责任落实到位,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实现对各部门发布公开信息的痕迹化管理,做好政府信息清理和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

  区局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网页(以下简称杨浦税务网页)为政务公开的主平台,积极打造多渠道融合的宣传阵地,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公开渠道建设。

  1.杨浦税务网页及新媒体账号。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回复网上投诉举报1073条。通过“杨浦税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图文542篇,累计粉丝数达17898人,累计阅读量1.29余万次;通过“杨浦税务”哔哩哔哩账号发布视频33个,图文类动态18篇,累计粉丝数1043人。

  3.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纳税人学堂。2021年,区局12366远程坐席共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人工咨询服112803人次,接通率99.44%;全年开展纳税人学堂网上直播课程3场,直播观看量达1000余人次,线下培训11场,共有1398户企业参加。

  4.电子税务局与短信平台。2021年,通过电子税务局与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发布各类公告事项及工作提示,累计推送政策内容、纳税提示152批次,258万余条。

  (五)监督保障

  2021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总体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继续作为共性目标之一,纳入2021年绩效管理考核,全面加强工作监督,以考核促落实。不断强化各部门的公开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区局认真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深化,政务公开专业素养有待加强等问题和不足。针对以上问题,区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区局以“税立方”纳税服务品牌为依托,聚焦减税降费、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等税收热点问题,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收新政进行解读,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漫画、图解税收、《税立方直播间》《税立方小剧场》等系列短视频,以更加通俗易懂灵活生动的形式发布重点涉税信息。

  二是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持续完善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畅通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当面申请等各种渠道,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和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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