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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买卖外汇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征收营业税?

发布时间:2011-11-09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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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用户来电,称其经营一家小店铺,属于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日前用闲置资金作外汇交易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因此,用户外汇交易收入暂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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