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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是否可以减免车船税?

发布时间:2012-02-0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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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是否可以减免车船税?

  答:根据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5号)第二条(三)规定,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公布了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型目录后,对纳入车型目录的机动车,保险机构销售交强险时,根据车型目录的规定免征或减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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