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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普通住房的新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2-03-3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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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普通住房的新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沪房管规范市〔2012〕3号)的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本市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如下:

  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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