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个体工商户的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发布时间:2015-03-04 15:06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答:共二项。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