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登录
|
无障碍
|
关怀版
|
长者专版
国家税务总局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一网通办
抖音
微博
微信
高级搜索
搜索
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首页
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政策文件
纳税服务
互动交流
关怀版
搜索
本站热词:
高级搜索
导航
首页
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政策文件
纳税服务
互动交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热点问答
纳税人如何办理停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手续?
发布时间:2017-05-05 12:19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纳税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申报时,由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直接办理相关手续,纳税人无需另行申请。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