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三代”手续费退付相关的热点问答

发布时间:2021-04-02 14:54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1.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2.“三代”手续费申请退付的截止时间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3.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4.如何申请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答:纳税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