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1月大征期热点问答(八)(个税清单下载、企业社保申报、灵活就业凭证获取)

发布时间:2026-01-20 13:32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一、个税相关操作系统

  1.我公司我想获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可以在哪里下载?

  答:第一种方式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

  第一步:打开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点击“登录”,选择“自然人业务”进行验证登录。新用户需先注册,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重置。

  第二步:

  登录成功后:

  (1)您可以直接搜索“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

  (2)也可依次进入“地方特色”-“特色办税”-“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上海)”模块。

  第三步:

  选择您要开具的税款所属期(可以跨年选择),点击“查询”。系统会将查询到的纳税清单显示在页面下方。

  点击“纳税清单下载申请”,系统会自动跳转至“已申请的纳税清单”记录页面,点击下载即可。

 

  第四步:

  打开文件:下载的PDF格式纳税清单文件需要密码打开,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若包含字母,请大写)。

  第二个方式是通过“随申办”App或“随申办”小程序办理。

  第一步:实名登录“随申办”App或小程序,在首页搜索框搜索“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第二步:点击“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上海)”。

  第三步:进入查询界面后,设置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等查询条件,点击确认查询。

  第四步:查询结果展示后,点击右下角“申请纳税清单”,确认筛选条件后点击确定。

  第五步:制作完成后,点击查看,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即可。

  特别提醒:

  “随申办”App暂不支持直接下载纳税清单PDF文件。

  如需下载,仍需前往电子税务局网站,在“已申请的纳税清单”模块中,选择申请日期进行查询和下载。

  第三个途径是通过“一网通办”网站查询。

  第一步:登录“一网通办”网站(https://zwdt.sh.gov.cn)

  第二步:搜索“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上海)”,即可跳转至电子税务局进行开具。

  第四个方式是您直接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您可以在办税服务厅通过自助办税终端(ARM机)进行办理,一定要记得带好身份证原件哦,这样就可以在各区办税服务厅中的ARM机上扫描身份证,直接选择“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就可以把自己的个税纳税清单打印下来了~

  二、社保相关操作系统

  2.我现在需要下载《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可以从哪里获取到?

  答:您可以通过以下路径打印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①打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依次点击【社保费申报】—【申报记录】—【查看】—【打印/导出】;

  还可通过【查询统计】-【社保费申报明细查询】,选择费款所属期和申报日期,点击【查询】,可点击【导出】下载数据。

  ②打开新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社保业务】—【申报缴纳】—【单位社保费申报】。

  3.我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为员工申报社保费时发现某员工的信息未被系统自动带出,导致无法完成申报,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应就职工全员全险种申报缴费。遇到这种情况,您在申报缴费前,需确保所有职工均已申报缴费工资,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者电子税务局为员工申报缴费工资,具体路径是:

  ①打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依次点击【缴费工资申报】——【缴费工资申报及调整】;

  ②打开新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社保业务】——【申报缴纳】——【单位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及调整】。

  如果您想查询员工缴费工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路径进入查询:

  ①打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依次点击【查询统计】——【职工缴费工资查询】;

  ②打开新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社保业务】——【信息查询】——【单位职工社保费缴费工资查询】。

 

  4.如何获取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证明?

  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缴费2个工作日后,获取社保费缴费记录。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渠道一: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线上开具。

  第一步:首页选择【办事】界面—【按部门】—【更多】—【市税务局】—【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开具】或首页直接搜索【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开具】

  第二步:进入【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开具】,点击页面右上角【查询】按钮。

  第三步:可选择为本人或他人打印证明:为本人打印的,选择【开具本人记录】,为他人打印的,选择【代开他人缴费记录】,填写完查询信息后点击【确定】。

  第四步:查询到缴费信息,选择相应的费款所属期或者点击左下方的【全选】后点击【申请开具】。

  第五步:缴费人可以点击【保存图片】按钮或者长按屏幕进行保存PDF。

  渠道二:通过新电子税务局开具。

  第一步:使用自然人业务途径登录新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在【我要办税】-【社保业务】-【信息查询】-【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获取社保费缴费记录。

  第三步:查看《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开具》办理须知,点击【继续办理】。

  第四步:选择“费款所属期”“险种”,点击【查询】。支持为“本人”或“他人”开具社保费缴费记录。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