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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关于本市单位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9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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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财税〔2017〕2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7-01-04
索引号:SY00242785X0201700001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关于本市单位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经评估,《关于本市单位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税〔2012〕16号)继续有效,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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