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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0-1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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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国税所二〔2004〕2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04-02-12
索引号:AE9101070-2004-003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号)转发给你们,并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征收。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四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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