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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08-3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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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国税进〔2002〕23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日期:2002-06-26

状态:全文有效

市财税三、四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509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509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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