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摘转《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涉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1 15:15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显示更多属性】
文号:沪国税法〔2013〕20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3-07-29
索引号:AE9300000-2013-071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摘转《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涉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中公布取消的涉税行政审批项目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7月29日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涉税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2项)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46

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

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取消

47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

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

取消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