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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修改《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事项管理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1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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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地税所〔2013〕82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3-08-09
废止日期:2018-04-25
索引号:AE9300000-2013-073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修改《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事项管理规程的通知

状态:全文废止失效

注释:全文废止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地税所〔2010〕26号)中的《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事项管理规程进行补充和修订,请遵照执行。

  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地税所〔2010〕26号)中的《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事项管理规程相应废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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