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税二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韩航空公司开通清州至上海航线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3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韩航空公司开通清州至上海航线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3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二月十日
状态:全文有效
市财税二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韩航空公司开通清州至上海航线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3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韩航空公司开通清州至上海航线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3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