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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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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财税〔2018〕31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8-04-11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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