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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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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地〔1994〕16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1994-03-17
废止日期:2018-06-15
索引号:AE9101100-1994-002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全文废止失效

注释:废止或失效的条款:补充意见部分。

废止或失效的条款:补充意见部分。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35号《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此之前,我局沪税地(1993)102号《关于实施税制改革对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防维护费附加和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问题的通知》,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征收问题已作处理,因与财政部的明传电报相一致,故一并执行。

  上海市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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