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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08-30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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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国税流〔2002〕146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02-10-29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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