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
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代征点因存在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终止协议的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协议,同时取消委托代征资格。
特此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保税区税务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