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zmtax.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基隆路9号,邮编:200131,电话:021-58693153)。
(一)分工明确,规范有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推进;其他部门就涉及的政府信息做好相关内容组织、信息提供以及保密审查工作。
(二)把握需求,重点突出。重点宣传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金税三期、小微企业政策、个人所得税等热点信息;及时公布欠税公告、申报催报公告、非正常户公告、行政许可事项等信息;设置网上办税厅入口,方便纳税人办税;公开年度决算报告,加强政府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拓展渠道,手段创新。充分利用税务子网站、互动参与平台、税收宣传月等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利用常用涉税事项二维码扫描,实现个性化纳税服务,告知纳税人事项办理流程;运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供政策告知、纳税咨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服务;依托多媒体教室、纳税人学堂,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金税三期、小微企业政策等项目培训工作;依托 “1+4”区域通办,于主办税服务厅和各延伸点均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设备供纳税人查询;加强和区局、其他税务分局的交流,积极探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面临的难点、重点问题,审慎、妥善处理各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
2016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人事类信息1条,占1.47%;业务类信息66条,占97.06%;其他1条,占1.47%。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公布本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干部任职、职能等信息。
2.税务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期限、依据以及办理状态和结果。
3.涉税公告。定期公开“欠税公告” “非正常户认定公告” “纳税申报催报公告” “纳税催缴公告”等税收征管信息。
4、财务预算决算公告。定期公开本局财务预算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5. 其他应公告的涉税事情和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通过本局网站对有关机构人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欠税公告等政府信息向纳税人公布。2016年,本局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8条;本单位政府网站访问量为3064886次,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50967次。
2.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依托办税服务厅“1+4”区域通办,于主办税服务厅以及各延伸点设置服务导向台、便民办税服务区,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咨询、自助办税服务、网上办税信息查询、政府公开信息网络查询等便民办税服务。设置公告栏、宣传资料架、液晶显示屏、意见箱等,公开机构设置、工作人员、最新税收政策等信息,方便纳税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信息。
3.网上办税体验区。网上办税体验区扩围,电脑增至45台,并配备两名专职辅导员辅导网厅事项,同时印制《网厅操作手册》及网厅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等,加强体验度。大厅延伸点增设网上办税辅导区,申报高峰期管理所派驻所长及管理员进驻延伸点,协助纳税人进行网厅操作,并实现面对面的纳税宣传。
4.12366热线。通过增加对外服务的线路,借调干部轮岗值班,增加午间值班,实现9条线八小时不间断的工作节奏。全年接听热线124170次。整理热线问题70个,收集纳税人呼声建议20个,供本局各部门借鉴应用。
5.短信平台、移动办税终端、微博平台、税企互动平台。如在营改增工作中,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发送营改增相关信息98466条;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营改增相关信息50463条;在本局子网站及办税服务大厅自助查询机、大屏幕等上发布营改增公告、政策100余条。共印制各类营改增辅导宣传材料2600余份在大厅及延伸点发放。
6.纳税服务咨询室。设立咨询室,由本局第九税务所管理,接待并处理纳税人的涉税咨询。
7.纳税人学堂。全年组织8期营改增政策宣讲培训,主要针对纯营改增企业、融资租赁企业,2015年营业税税负较高企业、总局市局四大行业样本企业等进行营改增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及税负测算分析等内容的培训。现场培训人数达2000多人次。同时通过短信通知要求31000多户增值税纳税人参加沪江网营改增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等全面培训。
本局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016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本局2016年度共接听咨询电话约124170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约150967次。
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如: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及时性仍需提高,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完善。2017年本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开拓渠道,夯实基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健全工作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机关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6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8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