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www.zmtax.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基隆路9号707室,邮编:200131,电话:021-58691960)。
(一)分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流程。办公室作为主办部门,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就涉及的政府信息做好相关内容组织、信息提供以及保密审查工作。
(二)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税务子网站等渠道,依托多媒体教室、纳税人学堂,重点宣传 “一照一码”、金税三期、简并税率、实名办税等热点信息;及时公布欠税公告、申报催报公告、非正常户公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设置网上办税厅入口,方便纳税人办税;公开年度决算报告,加强政府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2017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人事类信息7条,占8.43%;业务类信息74条,占89.16%;其他2条,占2.41%。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公布本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干部任职、职能等信息。
2.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期限、依据以及办理状态和结果。
3.涉税公告。定期公开“欠税公告”、“非正常户认定公告”、 “税款催缴工作税务文书送达公告”等税收征管信息。
4. 其他应公告的涉税事情和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通过分局网站对有关机构人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欠税公告等政府信息向纳税人公布。2017年,本局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3条;分局网站访问量为4705184次,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18044次。
2.办税服务厅。依托办税服务厅便民办税服务区,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咨询、自助办税服务、网上办税信息查询、政府公开信息网络查询等便民办税服务。设置公告栏、宣传资料架、液晶显示屏、意见箱等,公开机构设置、工作人员、最新税收政策等信息,方便纳税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信息。
3.12366税务咨询热线。全年接听热线130263次。实施12366热线回拨制度,更好地倾听纳税人呼声,回应纳税人关切,落实纳税人诉求。
4.短信平台、移动办税终端。全年通过短信向纳税人推送信息16万余条,通过网厅向纳税人推送信息近51万余条,通过子网站推送信息63条,纳税人学堂共举办新办企业办税培训、重点税源网上直报平台培训、营改增大辅导等各类培训44场,3700余人次参加培训。印制宣传手册等资料2万余份,制作宣传版12块。
5.纳税人视频讲堂。在分局子网站上开通“网上纳税人视频讲堂”,制作上传纳税人普遍关注热点、难点问题视频,推进纳税人学堂由实体化向网络化拓展。
本局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6件。7件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7件。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本局2017年度共接听咨询电话约130263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约118044次。
2017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宣传渠道及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提高。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夯实基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7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3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7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6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7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7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7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7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6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6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