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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给保险代理人发放物品奖励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2-24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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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1-02-22 18:01

  留言标题:保险公司给保险代理人发放物品奖励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留言内容:老师您好,保险公司给保险代理人发放物品奖励,公司是否要做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

 

  答复时间:2021-02-24 09:15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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