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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款购房,是否需要交房产税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29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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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1-03-23 15:46

  留言标题:关于拆迁款购房,是否需要交房产税的问题

  留言内容:您好,请问。

  情况:老房子将要拆迁,未来获得的拆迁款准备去买房(新房或二手房)。

  拟用拆迁款进行购房的人员情况:已限购,有三套以上房产(皆在2007年前购买),暂时不用交房产税。

  咨询问题:

  什么情况下,用本次即将获得的拆迁款购买房产,会被征收房产税,甚至连带以前的房产一同缴纳房产税? 

 

  答复时间:2021-03-29 14:27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20]18号)第七条关于部分个人住房的税收减免问题,对部分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具体包括: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上述住房超出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屋征收或拆迁的补偿标准的部分,应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确定房产税征免面积。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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