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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报税

发布时间:2021-08-16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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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1-08-16 11:16 

  留言标题:全年一次性奖金报税

  留言内容: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同一个月分两笔发放,是否能在次月合并按照单独计税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复时间:2021-08-16 14:27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按月计算,于次月15日内预扣预缴税款。因此,对同一个月内分两笔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在次月合并、按照单独计税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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