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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扣除的支出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3-02-1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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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3-02-09 13:18:08

  留言标题: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扣除的支出包括哪些?

  留言内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扣除的支出包括哪些?

 

  答复时间:2023-02-10 10:18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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