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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

发布时间:2023-08-2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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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3-08-18 11:17

  留言标题: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

  留言内容:因订单激增,导致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无法满足开票需求,请问如何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答复时间:2023-08-21 16:08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开具金额总额度仍不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一)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可用发票额度】-【去调整】模块新增申请。

  (二)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新增申请。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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