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3-10-10 13:59
留言标题:自然人劳务报酬数电发票代开
留言内容: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数电发票?
答复时间:2023-10-11 10:35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上海市目前开放自然人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代开数电普票给购买方为自然人或本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场景。
第一步:申请代开,填写信息
使用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点击【自然人业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数电票代开】;在【代开数电发票】界面,代开类型选择“普通发票”—“一般代开”后点击【申请代开】;
1、填写购销双方信息,可以选择点击【选择常用购买方】录入或手工录入购买方信息;
2、填写开票信息,点击【新增】,输入项目名称,点击【智能赋码】,选择税收分类编码点击【确定】,系统自动生成包含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项目名称,若智能赋码未匹配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可点击下方【点击此处】手动选择税收分类编码;
3、填写应税行为信息,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备注信息。完成所有信息录入后检查代开申请填写是否准确,确认无误的,点击【下一步】,可以查看应纳税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第二步:税款缴纳
若代开发票无需缴纳税款,应满足条件:按次未达起征点,按日累计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500元,则数电票直接开具成功;
若代开发票需缴纳税款,在【代开数电发票】界面,代开申请填写完成后,点击【去缴款】,成功缴纳税款后,数电票开具成功。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