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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

发布时间:2021-09-0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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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说明:

  1.第1栏“序号”:按八位流水号填写,从00000001到99999999。

  2.第2栏“已使用过的设备名称”:按取得设备时进货凭证上的商品名称填写。

  3.第3栏“出口货物报关单号”: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海关编号+0+项号填写,共21位,委托出口的此栏不填。

  4.第4栏“出口日期”: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出口日期填写;经保税区出口的,填写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出口日期;委托出口的,填写《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的出口日期。

  5.第5栏“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编号(18位)+两位项号(01、02…)填写,项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所列顺序编写,自营出口的此栏不填。

  6.第6栏“出口商品代码”: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商品代码对应的退税率文库中基本商品代码填写。

  7.第7栏“出口商品名称”:按退税率文库中商品代码对应的名称填写,或按商品实际名称填写。

  8.第8栏“退税率”:按退税率文库对应出口商品的退税率填写;如退税率有特殊规定,按政策规定的退税率填写。

  9.第9栏至第13栏:按进货凭证实际内容填写。

  10.第14栏“设备原值”:按企业取得设备时的入账原值填写。

  11.第15栏“已使用年限”:按出口设备的已使用年限填写,以年为计量单位。

  12.第16栏“已提累计折旧”:按已使用过的设备计提的累计折旧额填写。

  13.第17栏“设备净值”:按“设备原值”-“已提累计折旧”计算填写。

  14.第18栏“申报退税额”:按“已使用过的设备凭证情况(金额)”*“设备净值”÷“设备原值”*“退税率”计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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