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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印花税应税凭证清单

发布时间:2016-07-1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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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完税凭证方式完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制作清单进行管理,不再在应税凭证(合同、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上贴花。纳税人应对应税凭证进行编号并按期或按次制作清单(清单样式如下),完整填写清单相关内容,将对应的完税凭证粘贴在清单后,保存备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清单、完税凭证应相互对应。

上海市印花税应税凭证清单

纳税人名称:      所属期:       日至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应税凭证类别

凭证编号

凭证书立或领受日期

凭证所载金额

印花税计税金额或件数

适用税率

印花税应纳税款

印花税实缴税款

完税凭证种类

完税凭证号码

1

2

3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链接: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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