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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纳税联系单》申请表

发布时间:2009-12-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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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具《纳税联系单》申请表    8-12

 

纳税人名称

上海市XXX有限公司

纳税人代码

310XXXXXXXXXXXX

经济性质

XX

联系地址

上海市XXXXXX

联系电话

021-6XXXXXXX

联系人

XX

 

 

申请理由:

 

  我单位自XXXXXX月起至XXXXXX月在上海XXX有限公司承租柜台经营全部应税销售额XXXXXXX元均已返回上海市XX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XX分局缴纳各税,现申请向XX 区(县)税务局出具《纳税联系单》。

 

 

 

 

                               (公章)

                          XXXXXXXX

开具《纳税联系单》申请表填表说明

1、纳税人名称:填写申请人税务登记证中的全称。

2、纳税人代码:填写申请人税务管理码或税务登记证号。

3、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填写申请人实际的地址、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4、申请理由:填写租期、租柜经营的地址或单位名称、销售额、对方税务局。

5、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及填写申请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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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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