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 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4〕22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宝山勤丰家乐养老院等4家单位获得上海市宝山区2017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具体认定信息如下:
上海宝山勤丰家乐养老院,税号523101136987905688,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海友谊路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税号523101133414739812,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上海宝山区友谊路街道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税号523101133363842397,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上海宝山区馨苑巾帼服务中心,税号310113320509228,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宝山区分局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