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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关于徐晓燕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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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宝任〔2021〕31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1-09-27
索引号:SY7374788260202100076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徐晓燕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徐晓燕等2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区局党委2021年9月22日研究,决定:

  徐晓燕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

  江喆雯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九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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